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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56号提案的答复

李振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与野生猴和谐相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举措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致害事件随之上升,主要交通要道常能看到猕猴的身影,个别区域自然形成了人猴互动区,增加了人与猕猴的接触和潜在的风险。下面就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汇报如下。

一是协调完善政策法规依据。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对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种群监测和调控方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工作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和不可操作性,为此,我局牢牢抓住自治区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利机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反馈意见等方式,多途径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强烈建议在《办法》修改时充分考虑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问题,积极争取将重点致害野生动物猎捕权限下放,将实施网格化种群监测和调控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为下一步更好地处理好“人兽冲突”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制定印发《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管理制度(试行)》,对市、县(市、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承保单位的责任等作出细致规定,压实各方责任。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按实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申请猎捕,得到了自治区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二是加大防控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600余万元,通过实施熊类、猕猴等重点致害野生动物种群专项调查项目,设置警示标识牌、安装熊类智能驱逐器,购置发放防熊喷雾、防熊垃圾箱、高音发令器等方式,综合施策,不断提高全市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能力。三是优化提高补偿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标准》,制定印发《林芝市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计算方法》,对补偿标准进行优化提高,如对野生动物造成公民死亡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左右提高至100万元左右、对造成2龄以下的牛死亡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50元提高至1200元,进一步降低了群众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四是科学合理制定保险方案。按照“政府投保、保险公司理赔、群众受益”的模式,制定《林芝市陆生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年)》,将外来流动人口,梅花鹿、林麝、茶叶、水果等特色种养殖品类纳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补偿范围,保费由原来的650万元/年提高至1734万元/年,进一步提高了承保单位的补偿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野生动物对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费4924万余元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近年来,我们积极参与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作用,制发、转发视频宣传资料,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2025年在微信公众号“林芝林业”发布“莫以投喂伤野性,共护生态之和谐”的倡议书,在工布江达县和朗县的重要沟口、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交通要道停车区等地设置警示提示标牌50块,制发防熊宣传册300册2026年,巴宜区林草局针对转山人数增多、野生动物活动区域扩张等实际,在比日山、色季拉山入山口、停车区等重点区域设置大型“文明转山、安全观猴”温馨提示牌3块,小型“禁止投喂”类宣传片30余块。6月17日,林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6年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市林草局就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政策进行了专项解读,切实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政策的知悉度,为该政策的顺利实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的原则,以“严防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多措并举防范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感谢您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5875850